纽约安全带法

大多数人都知道,纽约有一项法律要求行驶中的汽车中的所有乘客都必须系好安全带。唯一的 婴儿座椅除外 或婴儿背带。使用安全带不仅可以挽救生命,还有助于减少幸存者受伤的程度 车祸.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安全带的使用也 影响任何恢复的范围和数量 原告在针对被告的疏忽案件中所受的伤害。在过失诉讼中,被告可以提出肯定性抗辩,即原告因未系安全带而导致伤害加剧或因未系安全带而加重了伤害。 每个州都是独一无二的 在疏忽诉讼的背景下处理安全带防御问题的方法。

 

纽约州的安全带法是什么?

纽约州法律要求所有前排乘客系好安全带。 16岁以下的儿童在前座或后座时必须系好安全带。四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乘坐安全座椅。

至少自 1974 年以来,纽约至少有一些安全带防御的化身,开创性的案例是 斯皮尔诉巴克案, 35 NY2d, 444, 262 NY2d 916 (1974)。纽约安全带法基本上认为,如果原告因未系安全带而遭受任何伤害,则原告无法恢复。作为肯定性辩护,被告有必要证明原告有可用的安全带,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,因为 例如在城市公交车上.

被告有责任证明哪些伤害是由于原告未系安全带造成的,以及某些伤害比原告未系安全带造成的严重程度如何。在任何侵权诉讼中,原告都有责任减轻损害赔偿,而安全带辩护是该更大法律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被告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论点。这通常会以专家证词的形式出现。因此,安全带辩护通常只能与被告的专家一样好,被告的专家需要接受原告专家的交叉检查和证词。这些国防专家很可能依赖铺垫科学。

如果您或您所爱的人在车祸中受到伤害,您必须准备好应对被告通过他或她的保险公司向您提出的所有辩护。长岛安全带伤害律师事务所 那不勒斯什科尔尼克 有能力长期参与您的案件,并确保您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获得损失赔偿。您可以直接致电我们 (212) 397-1000 或使用我们的 在线联系表 有人会就您的案件与您联系。